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申报表沈阳存放档案盖章须知
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经开始报名,考试适用人员范围包括: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审查栏第一项需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盖章,针对档案目前存放在沈阳公共存档机构的人员,沈阳学信网给大家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确认档案存档机构,目前沈阳毕业生档案和人才档案存放地点主要有: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原辽宁省人才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原沈阳市人才中心)(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沈阳市沈河区人才交流中心(沈阳市南三经街12号)
沈阳市皇姑区人才交流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淮河街2号皇姑政务服务中心)
确定档案在相关的人才存档机构后,还应明确档案是否属于人事代理档案,不属于人事代理档案的学生档案或临时档案,通常人才市场不提供审查表盖章服务。这是需要各位考生注意的事项。
针对考生工作繁忙或在异地等情况,沈阳学信网云代办特别推出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生申报表存档单位盖章委托代办服务,各位考生只需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沈阳学信网服务邮箱,并确定档案存档机构名称即可。
沈阳学信网会将存档机构审查盖章后的申请表快递给考生。
咨询电话:024-62801118